穆斯林與基督徒之神的性情至為關鍵

儘管說阿拉伯語的基督徒與穆斯林用同一個字稱呼神(真主),也或許渴望敬拜同一位神(真主),其實兩者所敬拜的其性情大相逕庭,除非神(真主)的性情是不著邊際的,否則穆斯林所敬拜的,與猶太-基督徒所敬拜的是不同的神(真主)。

近代有一個流行的迷思,認為諸神和諸宗教在本質上都一樣,這往往使人忽略了不同信仰系統導致不同行為模式;正是這種錯誤思想,令大眾文化忽視以穆斯林為多數的國家虐待婦女、迫害少數宗教群體的做法。另方面,隨著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派系愈多暴力事件遭揭露出來,美國的原教旨主義(一譯基要派)基督徒聲譽因而被污蔑,自由亦受限制,因為許多人以為伊斯蘭與基督教原教旨主義是同一回事。

以下略談猶太-基督徒的神與穆斯林的真主的兩個分別。

猶太-基督徒的神是三位一體的,而穆斯林的真主則是一位自主存有。猶太-基督徒的神以位格之間的互愛互攝為依歸,這是祂永恆本質一部分;然而關係道德卻並非穆斯林的真主之本質元素,因為其獨一存有裡不含關係。猶太-基督徒的神在永恆本質上信守律則,然而穆斯林的真主在創世之前沒有任何基準,因此據古蘭經,安拉是「最佳的欺騙者」(wikiislam)(http://wikiislam.net/wiki/Allah_the_Best_Deceiver),而聖經的神卻不能說謊。(wikianswers)(http://wiki.answers.com/Q/Where_in_scripture_does_it_say_God_can_not_lie

猶太-基督徒的神按自己的形象創造男人「和女人」,祂亦親身道成血肉,以恢復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穆斯林的真主不與任何受造相配,所以也不會成為肉身。既然男女皆按神的形象所造,神蘊涵男女性情,那麼所有人都是神聖的,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包括非猶太人和非基督徒。在猶太教和基督教裡,聖潔與平等源於人有神的性情;但在伊斯蘭裡,人的價值在乎真主的創造規則,並祂賦與男女的命運,人並不分享真主的性情,因此在伊斯蘭教法面前,男與女、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並不平等。

聖經裡的神與古蘭經裡的真主本質各異,這導致信徒的行為各異,人與所敬拜對象趨同。神(真主)的不同性情,在不同信仰裡關係重大,若否認這等差異,對所有在乎神(真主)性情的人而言都是侮辱。


這篇文章翻譯自Thomas Bruce的在線文章「Muslim and Christian God Character Matters」

https://atfp.org/articles/muslim-and-christian-god-character-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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