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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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kar
宰牲節與獻祭的來源
Oskar(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oskar/contact.html)
引言
宰牲節(ʻĪd al-’Aḍḥá)是伊斯蘭大節,又稱牛節(Baqri-Eid),埃及與土耳其則稱’Idu Bairam。這節期有何意義?正如智者說,「溪流萬里,不忘其源」,又「普遍說法往往顯示出來源、並此說持久不衷之因」,[1]本文主旨,正要探索宰牲節源頭。而獻祭觀念也是關鍵,有助了解《討拉特》與《引支勒》-即聖經-的信息。宰牲這個奇妙的主題,有如隱形的紅線貫串全本經書。而穆斯林的聖典既「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古蘭經3:3),本文也會提及古蘭經裡的犧牲觀念,兩相對比。[2]
第一次獻祭的背景
「獻祭」定義為,「…宗教禮儀,即將一件物件獻給神祗,使人與聖品之間可以建立、維持或恢復關係,為複雜現象,見於全世界所有最早期形式之敬拜…」[3]據《討拉特》,史上第一宗向真主的獻祭,是亞當的兩個兒子-該隱與亞伯做的,穆斯林稱兄弟倆為嘎比勒(Qābil)與哈比勒(Hābil),弟弟哈比勒的祭蒙真主接納,因他是個義人。為何他在真主面前算為義人?真主為甚麼喜悅他的祭,勝於哥哥的?獻祭的觀念,最初究竟從何而來?古蘭經並未告訴我們。因此我們應按適當的學術研究方法,從《討拉特》與《引支勒》查考,兩部經書對此較為詳細的記載: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耶和華對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記4:3-7)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希伯來書11:4)
真主接納了亞伯(哈比勒)的供物,因這是憑忠信而獻的。他的忠信有何特質?又本於真主哪個啟示?要回答這問題,必先羅列環境證據。《討拉特》與《古蘭經》都記載了真主創造亞當(阿丹)和夏娃的故事。[4]在樂園裡,他們可以吃所有樹的 果子,除了其中一棵樹,可惜他們受撒旦引誘悖逆真主,犯下大罪,就開始意識到自己是赤身露體的,惟有用葉子來遮羞;真主也因二人犯罪而嚴厲懲罰他們,就是要二人和後裔都離開樂園,不可以再享受園子裡的舒適生活,更重要的是,他們和創造主的個人關係斷絕了。只有《討拉特》對此有下列的重要詳細記載:
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世記3:21)
其實葉子不足以蔽體,所以真主用動物的皮造衣服給他們穿。這豈不是說,人靠自己努力所造的,並不足以遮蔽因犯罪帶來的羞恥,必須有犧牲流向才能遮蔽?真主是否藉此教導亞當夏娃獻祭的事,讓他們代代相傳?有兩個證據令我們可以肯定,以上兩者皆是。
獻祭的概念
始祖後許多年,真主命摩西(穆薩)作以色列人的領袖,又揀選以色列人作例子,向四方民族顯明誰是他們的創造主,又可以如何與這位創造主恢復關係,祂希望人按甚麼標準過生活等。真主藉著各式祭禮的獻祭制度,向萬民展現祂的意欲。藉著獻犧牲為祭,真主向人保證,他們的罪己得到赦宥: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 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民數記19:1-10)
《古蘭經》2:67-74也提到這項律法的中心要求,像毛杜迪(Maududi)與優素福‧阿里(Yusuf Ali)等經注家也認為這段經文關乎〈民數記〉19:1-10,雖然伊本‧卡西爾(Ibn Kathir)並未提及這點,但經注家對經意看法仍頗一致的,因此我們可以參考最早相關記述《討拉特》。再者,所有穆斯林經注家都同意,《古蘭經》17:1-7提到耶路撒冷的猶太聖殿,這是按真主命令建造的。而聖殿的主要功能,是在裡面獻犧牲為祭,以示罪得赦宥!穆斯林與基督徒都認同,動物的血根本不能除掉罪;真主的三部天經:《討拉特》、《扎布爾》和《引支勒》都表明,過去所獻的許多祭,都指向將來會有一個完美的祭。[5]
最終、最完全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