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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所帶來的」沙里亞(Shari`ah)?
「沙里亞」與「真主的保護」?
隱晦「原本的」伊斯蘭(隱藏「原本的」Din/宗教)
誠然,古蘭經和聖行(Sunnah)都是難以琢磨的文字遊戲,因而伊斯蘭的追隨者所說的「穆罕默德所帶來的沙里亞(Shari'ah,伊斯蘭教法的統稱)之類的話也是莫明其妙,對伊斯蘭研究得越深入,你就越發感覺到在這個問題上你又被誤導了。
例如,那些現代伊斯蘭的學者,比如馬杜迪(Maududi),說Din(信仰)和沙里亞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Din和沙里亞之間的區別在前面的幾章當中,我們說過所有不同時代出現的先知傳播伊斯蘭,即是信真主所有的屬性,信審判日,信先知和信天經;他們叫人們要過順服他們主的生活。這就是Din的精髓所在,也是所有先知共同的教導。
除了這個Din之外,還有沙里亞,它是詳細的行為守則或者說教規,內容包括崇拜的方法和模式,道德和生活的標準,允許行為和禁止行為的律法,它就是度量是與非的標尺。這樣的教規教法從一個時代到另一個時代都經歷過修正,雖然每一位先知有同樣的Din,但他們帶來的沙里亞卻各有不同,以適應他們自己的人民和那個時代的狀況。隨著最後的先知穆罕默德(願安拉的平安與福賜降臨予他)的到來,這樣的過程宣告結束,因為他帶來了適用於所有時代所有人類的最後的法典。Din一直沒有改變過,但因為穆罕默德(願安拉的平安與福賜降臨予他)帶來了最全面的沙里亞,因此所有前面的沙里亞都被廢除。這是自人類時代破曉以來最偉大最重要的社會進程。」(Towards Understanding Islam,Maududi,95頁)
伊斯蘭的一些信徒比如馬杜迪傳達的信息讓人覺得Din和沙里亞一直是不同的兩樣東西,而且「Din沒有經歷過改變」,甚至伊斯蘭的沙里亞也是「被完美保存的」,但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沒有告訴我們,那就是起初的時候Din這個詞語代表了組成「伊斯蘭」的一切元素,包括任何可以解析為「律法」的東西:
「從它最完整的意義上講,沙里亞實際上跟Din是同義的,可以替換著使用,Din只可不足地翻譯成「宗教信仰」。Din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生命的道路」,「順服」,「跟從」或「主道」。雖然古蘭經裡有五處地方找到了沙里亞一詞的各種衍生形式,但它被廣泛應用的時間要晚得多,因為在伊斯蘭的早期,表達這同樣意思的詞語使用更加普遍的是伊斯蘭和Din這兩個詞。」(Shari`ah the Way To God, Murad, 7頁)
所以,說起沙里亞,其實它在早期的時候甚至並不像今天這樣為人所知,更不像馬杜迪強調的那樣說是穆罕默德「帶來的」!
再且,Din(宗教/伊斯蘭)這個詞最原始的意思是指所謂穆罕默德帶來的一切宗教信仰方面的總稱-這是早期信徒人人熟知的。
由此看來,古蘭經42:13所聲稱的「他已為你們制定正教(Din),就是他所命令努哈的、他所啟示你的、他命令易卜拉欣、穆薩和爾撒的宗教(Din)」,顯然被這些「革新者」廢棄了,而且這裡面的Din再也不是伊斯蘭的甚麼「真理」了,因為後來的伊斯蘭追隨者把Din/宗教給更改了!難怪伊斯蘭的許多人還認為所有的宗教「過去」都像今天的伊斯蘭那樣!他們是被這改來改去的伊斯蘭給弄糊塗了。
既然「原先的Din(也就是原始的「伊斯蘭」)已經隨著Din(伊斯蘭)這個詞語的原始定義的改變而分崩離析了,因而這也導致了伊斯蘭「原始的」內容不為人所知了。「原始」的Din就是一切-即「伊斯蘭」。
記住這點之後,我們就可以看到許多其他的古蘭經章節不再是它們原來必須應該具有的意思了。例如,「confirming what went before it(以證實它以前的一切天經)」這句經文,今天把一切天經的意思說成是只包含同樣的Din,然而事實上,因為Din包含了伊斯蘭的一切所在,所以它應該只「原始的」解釋整個的伊斯蘭宗教「證實了」猶太人和基督徒擁有的最初的經書的啟示。今天據稱這不是其原意,但很明顯這原是如此,只是在伊斯蘭所有的「改組」和「擴充」內容中被遺失了。
這也可以解釋著名聖訓中所記載的為甚麼穆罕默德看到歐麥爾(Umar)手裡讀著一本討拉特時會憤怒到極點!
回到我們眼下的話題,今天Din一詞的定義小於它「原始」的定義,而新詞「沙里亞」包羅的東西遠比「伊斯蘭」(Din)過去的內容-即「穆罕默德所帶來的」東西-要多。
強調這點的重要性在於,儘管今天有人聲稱沙里亞(律法)是「永恆」的東西,但無庸置疑的是在早期這樣的一個概念還並沒有孕育出來,這也是被普遍承認的一個事實,而且穆罕默德的同伴們甚至在(永恆的?)「Din」(伊斯蘭)方面的基本問題上都意見不一,並不像古蘭經裡的本意那樣。我們發現馬杜迪承認說:
「困擾人們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在解釋古蘭經時存在分歧的問題。一方面有人說對於那些給安拉的天經創造歧義並引起宗教分裂的人,古蘭經是嚴厲譴責的;另一方面,對於古蘭經的指令又存在如此多不同的解釋,以至於幾乎找不到一條指令的解釋是普遍一致的。不單單是後期的人彼此意見不一,而且甚至連早期的偉大學者們,包括聖先知的同伴們和他們的信徒,對於三品十條的解釋都不是處處苟同的。」(導論,The Holy Qur’an, 39頁)1
始料表明,同伴們對於「被保護的伊斯蘭宗教」的這些最早記載的「三品十條」(一般稱作「哈拉爾(Halal,意即被允許的)」和「哈拉木(Haram,意即被禁止的」)並沒有一致的意見和解釋,這便導致了他們對於古蘭經的意思充滿分歧,伊斯蘭的信徒們怎麼會認為這樣的事實是可以接受的呢?!這可不是伊斯蘭看待其他人的方法!
那麼我們所發現的就是,先知同伴們對於Din-當時Din的範圍包括了「哈拉爾和哈拉木」/「三品十條」 -的這些分歧在今天從我們的視線中被隱藏了!因為有人(無外乎就是那些「學者們」/「大師們」)分裂了這個宗教並篡改了Din一詞的原始意思,於是它們的重要性就被這樣的事實搞得模糊隱晦了,以至於Din僅僅指代「安拉的主要教導」云云 ,並且讓「沙里亞」一詞覆蓋了其餘的教導!
教法學派(Madhabs)-更改了Din並建立起「有關基本原則的衝突性觀點」
不僅如此,我們還發現摘自卡迪伊亞德(Qadi Iyad,卒於伊歷544年/公元1449)的部份連續註解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不但證明了先知同伴們(Sahaba)在純基本問題上(比如上面提到的Din)確實存在分歧,而且證明了教法學家們花費了大量的工夫來「塗抹」這些有關古蘭經方面的分歧,以便讓同伴們的混亂言論不再困惑後來的仿效者(Muqallid)!
為著這項「粉飾」分歧的工作,教法學家們也就應運而生了,同時他們自己對於「這個永恆宗教」的分歧也不可避免地產生,正如馬杜迪所說,「…對於古蘭經的指令存在如此多不同的解釋,以至於幾乎找不出哪條指令的解釋是沒有分歧的。」讓我們讀一讀下面這篇長長的引文:
「伊斯蘭偉大的學者卡迪伊亞德(Qadi Iyad,卒於伊歷544年/公元1449年,願真主慈憫他)非常漂亮和雄辯地解釋了教法學家們是如何興起的,並且為甚麼每個人都應該把他們當作權威來無條件地承認和仿效(Taqleed2)。他說:「…(此處三段省略)…
然而,他們(先知的同伴們)只談論了發生在他們當中的幾個有問題的事件,大量的有關沙里亞這方面問題的回答並沒有從他們那裡詳細地擴延開來。除了有關一些基本的教義和實際發生了的某些事情之外,他們沒有論及沙里亞。他們關注的大部份焦點就是如何把他們所知道的東西付諸於實踐,還有就是積極地捍衛整個的宗教信仰(Deen),為穆斯林的沙里亞打下牢固的基礎。對他們討論的一些事情在他們當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意見分歧,這些事可以對信徒的思想造成永久性的混亂,會讓他挖空心思都想不明白。的確,問題的整個詳盡細節,問題的解決,和討論的終結都只能有待於把那些事情先解決,先知同伴們之後一直預期的樣子一去不復返。
因此,先知同伴的再傳門徒(Tabi’in,比如伊瑪目Abu Hanifah, an-Nakhai, Hammad, al-Zuhri, Hasan al-Basri, Sha’ibi...),走到一起琢磨著先知同伴們的不同觀點,並在他們打下的基礎上進一步構建自己的看法。他們之後從再傳門徒的門徒當中又出現了烏力瑪(Ulama)(比如伊瑪目Malik, Shafi’i, Ibn Hanbal, Dawood al-Zuhri...)。到那個時候為止,發生的事情已經很多了,有問題的事件已經出現,同時關於這一切的法特瓦(Fatwa,教法裁決)已經產生了許多分支。因此他們把再傳門徒這些所有的觀點歸納到一起,並且牢記了他們的斐格海(Fiqh,伊斯蘭教法學)。
他們找出了前幾代門徒觀點的不同之處和相同之處,但他們謹防這些爭論傳播出去也怕這樣的問題得不到控制。於是他們對所有的這些聖行部份做了伊智提哈德(ijtihad,對教義、法規的推斷詮釋)方面的工作,並對基本的原則做了精確清晰的表述。他們自問自答。他們對基本教義的問題建立了普遍一致的基調,並讓基本的一些原則變得輕鬆易懂。他們描繪出問題和事情的解決方案,並把它們白紙黑字地寫了下來。他們每個人都在被給予的靈感的基礎上工作,按安拉的指引來完成工作。因此他們成了烏蘇爾(Usool,教法根源學)方面的終極權威,也成為了統一沙里亞相同與不同方面的集大成者。在得出了這種知識的基礎上,根據他們得到的事務的跡象和類似之處,他們又創立了格亞斯這種立法原則(Qiyas3,就是類比推理的立法原則)…因此加在普通信徒身上的是一種個體的義務,在他開始階段的時候要學習這些知識,承認和仿效這些大人物的言行,或者借助於降臨他的有關問題和事件的清楚經文。他們必須借助於外在的學習才能弄清這些疑問重重的問題,因為沙里亞的問題讓他們沉浸其中,老在他們腦海盤旋,不著眉目。唯獨他們有準確理解已逝先輩們的學派論述的能力,這樣的知識對後來的幾代人都是足夠享用的。然而,所有這些早先的教法學家都同時成為在大部分困難問題和大多數問題上無條件承認和仿效的對象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他們之間的分歧是由他們對基本原則的衝突性觀點引起的。而且,對仿效者而言,僅僅因為個人的心血來潮而選擇他們當中任何一個人來仿效的話都是無效的,不正確的,或者跟隨發生在他身邊的地方或家庭的做法來做決定也是不正確的(這在今天卻是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不是嗎?)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落入他(普通信徒的)職責的一部份伊智提哈德就是通過思考試圖發現他們(教法界的穆智台希德)中誰才是最有知識的人,誰才是最值得成為仿效(塔格利德)對象的人,因此普通人就能信任他依靠他,效仿他的做法,聽從他的法特瓦(Fatwa,教法裁決),把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只按穆智台希德的樣子來行,將其視為正確的模範。於是普通人一定會在信奉這些教法學派的信徒當中選擇最有知識的(學者)來託付,這是他應得的地位。
…他不允許反對他的伊瑪目,除非他在這個學派裡或在特定的問題上成為了穆智台希德…(引自《Root of Islamic Education》,82-87頁, Shaykh Abdalqadir al-Murabit)。」(Al-Albani Unveiled, Ibn Muhammad, 95頁)
上面的話告訴我們甚麼呢?那就是先知的同伴(Sahaba)承認在基本問題上(Din)存在分歧,對聖行也同樣有不同意見!這些話告訴我們那些被認為一直保存著「安拉證據」的始料其內容是如此地各異,以至於不得不去消除這些差異或者不得不承認沒有真正可靠的「伊斯蘭」。不管怎麼樣,學者們在隱藏這些事的時候,我們就看得出有某些方面有嚴重錯誤。
馬杜迪已經向我們表明先知同伴對於古蘭經的意思存在分歧。我們知道後來的「改革者們」也一樣!這意味著伊斯蘭解放黨(Hizb ut-Tahir)所聲稱的沒有正確的經文解釋就沒有規條的建立和對真主的順從是伊斯蘭 自身所處的一個實際境況-根據伊智提哈德之前的原始經典和之後「革新的」伊斯蘭得出的結論!
不僅如此,我們看到這些「改革」伊斯蘭的學者們對「基本原則存在衝突性的意見」,他們都不知道如何評價這所有事實,回想起這些的時候,我們只能對那些不得不去盲目地「相信和跟從」的人感到惋惜了。
長時間炮製「穆罕默德帶來的」神話
不但是學者們必須挑選出先知同伴們在Din(伊斯蘭)這個問題上的矛盾之處,而且Murad向我們闡明了伊斯蘭所聲稱的「被啟示的」律法(沙里亞)其「原始成份」是多麼地微乎其微,也說明了這種「挑選」的工夫做了多久:
「沙里亞作為從古蘭經和聖行中歸納出來的一個生命法典,它的發展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定格為目前的形式。在先知的生命年代裡,他就是最高的嚮導,所有的情形和問題都可以找他解答。他要麼領受到一個直接的啟示,要麼就是藉著他自己先知性的知識、智慧和權柄制定了這部法典。如果出現了他不能被接觸的情況,先知同伴們就根據古蘭經和他們從先知那裡所學到的知識來做出他們自己的判斷以找到解決的答案。有許多實例證實了他是贊成先知同伴們的這種解決程 序的。先知死後一百年的時間裡,隨著穆斯林社會的擴張和新情形的不斷出現,先知的同伴們和經他們訓練的學者們使用同樣的理解程序,來解釋和應用古蘭經與聖行,發揮他們自己的理智和判斷。一方面,哈里發拉什達(Rashida,被正確指引的哈里發)為這個目的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和政治機制。另一方面,穆斯林可以找任何一個身邊的先知的同伴或身邊可信任的古蘭經和聖行方面的學者來解答他們面臨的問題。他們不認為自己一定要追隨任何一個特定的人,而且每一位先知的同伴和學者都是盡他最大的知識和智慧來回答他們的問題,並沒有借助於任何既定的法學文本。
哈里發拉什達政權之後,伊斯蘭的政治權柄脫離了法律權柄,發揮不了這麼有效的作用了;然而,在接下來的150年4裡,冒出了許多的穆斯林學者來回答穆斯林不斷增長的問題。他們給已經確定在沙里亞中的原則和概念做出了明確的評判意見,而且還處理了穆斯林社會遇到的甚至更加複雜的情況。正是在這段時期裡出現了一些偉大的教法學家,比如賈法爾薩迪格(Ja’fer Sadiq,卒於148/765),艾布哈尼法(Abu Hanifa,卒於150/767),馬立克(Malik,卒於179/795),沙斐儀(Shafi’i,卒於204/819),和艾哈邁德艾布罕百里(Ahmad Ibn Hanbal,卒於273/886)。每一個教法學派都有一圈子的追隨者,雖然還沒有組織性的系統的教法學派-普遍的穆斯林大眾可以向任何一個可以找到的學者請教他們遇到的問題。這就是為甚麼在某一特定地區會有更多的人追隨某一特定學者。到了伊斯蘭曆350年的時候,這些偉大學者們制定的原則已經發展成了定義明確的思想學派,並且開始命令普通穆斯林要專 一地效忠他們各自的學者。再經過300多年5之後,普通的穆斯林也開始追隨某一特定的學派,並專一地擁護它。如前面所解釋過的,這事是必定會發生的,因為他們追隨的教法學派往往是他們附近週圍的學者或宗教領導所屬的教法學派,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是他們的統治者或審判官所屬的學派。像這樣的情形下所經常發生的那樣,學派之間的爭論也會導致各自立場的強硬化。
伊斯蘭曆七世紀中葉巴格達的淪陷是一個分水嶺,在一個文化瓦解和政治動蕩的時代,本能地保存各自的教法成為考慮的第一要務。」(Shari`ah, Murad, 20頁f)6
這就是「穆罕默德帶來的沙里亞」的真正起源。
然而,對「沙里亞的出現」的一個解釋如何變成隱藏這些事情的真正重要性的一種手段,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說明了這種演變過程。
因此,並不是早期的被實施的「沙里亞」偏離了正道並被重建。實際上沒有人能在任何地方看到這樣一件事情的存在!相反,隨著聖訓(Ahadith)開始認真地被收集,正是聖行(Sunnah)被清楚地確定,結果,在早年被建立的東西就是試圖給古蘭經強加「意欲的」意思和目的!
像沙斐儀這樣的人他們的目的通常「看起來」僅僅是「讓沙里亞變得更清楚一些」,更清楚地展示「這套體系在實際中的作用」,然而,實際上它在許多方面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找出真正的遜奈(Sunnah,聖行)和古蘭經人為意欲的意思和目的,因而(根據他的「伊智提哈德」)打下「永恆沙里亞」的基礎!
這些人就是這樣來「找出/打下宗教基礎的」,並表明在他們之前的那些人因著錯誤的始料和錯誤的解釋而誤入了歧途!但是,如我們看到的那樣,甚至連他們在他們所提出的「穆罕默德帶來的沙里亞」的問題上都意見分歧!
這些年來逐漸設立(成長)的這種「體系」隨著「教法學派」的發展意識到了這點。這些「學派」之間本身在某些問題上就意見不一,有時還為維護各自的立場而公開大戰!
「順服」(降服?)的磚塊必須壘進這不斷上升的大廈,這樣的話,人們就會「跟從」它,盡管有這麼多的不確定。如果人們不確信「穆罕默德的宗教」是實際可得到的,甚至在這些及其極為遲來的古蘭經和聖行的解釋裡也不確信,那就不會有「伊斯蘭」了!
仿效(塔格利德)教法學派(Madhab)-追隨的是「真主的律法」還是許多個人觀點(伊智提哈德)中的一個?
如下所示,四大教法學派建立的「體系」都要求所有人在理解和執行宗教問題上要麼「跟從」要麼「被跟從」,別人怎麼說宗教,你就要認為他是正確的,道出了這宗教的本來樣子7。這些人就是穆蓋里德(Muqallid,仿效者)和穆智台希德(Mujtahid,公認的教法權威)。
「根據伊斯蘭的神聖律法,塔格利德(Taqleed)就是接受具有最高才幹、智力、學識和虔誠度的伊瑪目(伊智台希德)的聲稱或教法統治,並且深信這被公認的聲稱是根據雷打不動的事實和證據,從伊斯蘭的基本經典(Usool,烏蘇爾,教法根源學)中得出的;也就是聖古蘭經、聖行、伊智瑪爾(Ijma,公議,公議的類型各種各樣)、甚至格亞斯(Qiyas,類比推理)。簡而言之,塔格利德就是對有資格的被證實為學者的全然(Mutlaq)的穆智台希德的一種追隨,也是對伊斯蘭教法學派(Madhab)內被學者們推崇的全然的穆智台希德的觀點的追隨。所以說,一個追隨某一特定教法學派及其學者的人就被稱為穆蓋里德(Muqallid,仿效者)。
…我剛才所描述的適用於所有類別的穆蓋里德,這是一個還沒有獲得必需的資格去遵循一種獨立的方式從沙里亞的根源中得出律法的普通穆斯林必須遵從的事情(參見後面引自學者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