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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第二章在《古蘭經》中沒有科學問題 ( 錯誤 )?!?

分類:從歷史和科學的亮光中看古蘭經和聖經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第四部分 科學與啟示

第二章

在《古蘭經》中沒有科學問題 ( 錯誤 )?!?

A. 天、地和六日或八日創造

1. 山脈

布凱勒博士在 180-182 頁,有一部分關於“地球的地貌”,他討論了《古蘭經》中關於山脈的經文。《古蘭經》中有很多經文談到真主在地上設置不可動搖的山脈,有些地方被描寫為給信徒的賜福,有些地方是對非信徒的警告。比如說在第 31 蘇拉《魯格曼》 10-11 節,山脈是五個警告之一:

“他創造諸天,而不用你們所能見的支柱;他在大地上安置(big5_21_D_4_2a )? 許多山嶽(big5_21_D_4_2a ) ,以免大地動搖,……”

在《先知》( 21 蘇拉) 31 節,作為七個警告之一記載道:

“我在大地上創造了群山(big5_21_D_4_2a) ,以免大地動盪而他們不安(big5_21_D_4_2a)……”

最後在 16 蘇拉《蜜蜂》 15 節,在很多“智慧的跡象”中我們讀到:“ 他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嶽,以免大地動盪,而你們不得安居( big5_21_D_4_2a )。他開闢許多河流和道路,以便你們遵循正路。”

big5_21_D_4_2a 而來的短語big5_21_D_4_2a ... ,只用在上述三處《古蘭經》經文中。 Hans Wehr 的《現代書面阿拉伯語詞典》將動詞短語big5_21_D_4_2a ... 定義為:“猛烈地搖動”。這一詞只在這些經文中被使用。

然後我們明白,信徒和非信徒被告知,真主做了這一件偉大的事情。他在大地上設置山嶽,為的是讓大地不要猛烈地搖動。所以,我們必須自問,穆罕默德的跟隨者們當怎樣去理解呢?

在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中,給出了另一種情景。早期麥加章第 78 蘇拉《消息》 6-7 節寫到:“難道我沒有使大地如搖籃,使山巒如木樁嗎?(布凱勒在 191 頁說就象那些用來支搭帳篷的木樁。)”

早期麥加章第 88 蘇拉《大災》 17 和 19 節寫到:“難道他們不觀察嗎?……山巒是怎樣豎起的。(布凱勒博士在 191 頁翻譯為‘山巒是怎樣象帳篷一樣被豎起的。')”

這裏人們被告知說山巒是作為“帳篷的木樁”設置的。帳篷的木樁是使帳篷穩固,這裏要表達的意思是“木樁”,即那些山巒,將防止大地搖動。

再一種情景是big5_21_D_4_2a 被用來描寫山嶽。 Wehr 將這一詞譯為“不可搖動的山嶽”, Munjid 說是“堅固的、固定的山嶽”。這一單詞的詞根是 big5_21_D_4_2a,同一詞根也用於“臺柱子”一詞。“設置臺柱子”的阿拉伯語是big5_21_D_4_2a。所以,類似於“拋下錨使船停穩”,我們說“設置山嶽使地球不致搖動”。

從這些情景中,清楚地看到穆罕默德的跟隨者們對真主設置山嶽的理解:

( a ) 象支撐帳篷的木樁。

( b ) 象停船的錨使船停穩。

( c ) 防止地球搖動,也就是限制地震。

但是,事實上,這是錯的。即使有山嶽,地震是一個很平常的現象。

既然這些經文一定會產生問題,在引用以上關於山嶽的經文後,布凱勒博士說道:“現代地質學家們描述地層時,說它們是山的根基,它們的範圍大概在 1 到 10 英里,地殼的穩定性由這些地層的現象來決定。”

但這是真的嗎?地質學教授達伍德 A 楊博士在評價布凱勒博士的闡述時說:“很多山脈都由岩石層構成(可能是大規模的),這是真的;但岩石層使地殼穩是假的。岩石層的結構正說明了地殼的不穩定。”換句話說,山嶽並不防止地球的搖動,它們的形成導致了並且繼續導致地表的運動。

板塊構造學

現代的地質理論認為有著堅硬地殼的地球是由不同的部分或者說板塊構成的,那些板塊慢慢地相互移動(大致與指甲的生長速度相當)。有時候那些板塊相互分離,大多數地質學家相信這就是對南北美洲大陸同亞歐大陸分離的解釋。

在地球上的其他地方,大陸的板塊彼此碰撞,然後變形,被折皺並滑向彼此交錯。這種山脈構成方式的例子可以在中東找到,阿拉伯半島移向伊朗而導致了札格洛斯山脈。摩羅哥的阿特拉斯山脈和歐洲的阿爾卑斯山也是由於板塊移動造成的山脈。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當一個人沿路前行時,如果他們在山坡上看到一些沙石層,成橫向排列,那是無數年代前曾經是海底的沙被粘在一起,現在露于地表成 30 度、 50 度或者 90 度的角。圖 7 展示了這種構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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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波斯醫生和哲學家阿維森納在約西元 1021 年《補救書》中寫到他對這些岩石層的觀察,他沒有談到其傾斜度,而是對那些層進行了如下的文字描述:

“可能每一次在海潮退去後,陸地露出來,就會有一層留下。我們有時看到山上的岩層是一層又一層地被堆起來的,那些與之混合的泥土也就很有可能是一層一層的被添加上去的。先形成一個層,然後在不同時期再形成另外一層,就這樣一直堆積起來的……”

有時那些板塊彼此撞上而被迫停了下來,在這一時期,有很大的力量在積聚。當那摩擦力被克服,那被粘在一起的板塊便傾斜,導致“地殼震動”衝擊波。在最近一次地震中,科學家們計算出科科板塊和墨西哥板塊突然向前跳了 3 米。

在其他的地震情況中,板塊的整個部分被擠上升或下降。 1923 年在日本的 Sagami 灣發生了一次地震,使得東京的一半淪為廢虛。 Brongersma-Sanders 在他的《海洋大眾死亡率》中有一章關於地質變動,他用了這樣的話來描述:

“沒有其他已知的地震曾導致過如此顯著的海底變形。在 Sagami 灣中部‘變形的區域極大,海底的西北端下沉了 460 英尺( 140 米),靠近中心處 590 英尺 (180 米 ), 東南端 656 英尺和 690 英尺 (200 和 210 米 ) 。在東北部分,海底上升最高點達 820 英尺( 250 米),西南部 328 英尺( 100 米)。”

阿維森納認為地震是由於在地球內的風引起,精確的描述了上面提到的效果說:“高地的形成,有其本質的起因……當很多強大的地震發生時,產生地震的風,使地面的一部分上升成為高地……”

火山

另外一種山是由火山構成,在地下的火山岩和灰燼噴出地面堆積而形成高山,甚至有些是從海底噴出。夏威夷火山群在暴發時是從海洋的 1.5 公里多深處開始,而它的火山口卻在地面以上 4.2 公里的 Mauna Kea 。

有時火山會暴發出來,如 1883 年南太平洋的喀拉喀托火山,整個島都被火山所毀,死亡人數達 3 萬 6 千。有時火山暴發會產生連帶的強烈地震,使周邊的城市完全被毀。西西里島東部的活火山埃特納山附近的卡塔尼亞城,有史以來曾八次被毀。這一 3000 米峰仍然是活的,在 1983 年長期不斷的火山暴發帶來了 200 多次地震,熔岩幾乎毀了好幾個村子。

圖 8 表明了這兩個過程。左邊是印澳板塊,它向右移動,強壓從右邊來的太平洋板塊,在中間有兩處岩漿流動,當它們沖出地面時就形成了火山。這一活動導致了圖中部表明的地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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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8 中北島的岩石火成區和潛伏區

( 經新西蘭的克賴斯特徹奇 Heurisko 公司許可 )

我們可以從這一資訊得出結論,山嶽的形成原來伴隨著地殼的運動和搖動;直到今天,很多地震仍然由它們的不斷形成而來。當板塊彼此作用而變形時,就有地震發生。當有火山暴發時,可能同時伴隨地震。

真主將山嶽擲在地球上,可能是帶詩意的說法;說那些山嶽是為了防止地球搖動,則是與現代科學不相符合的“嚴重難點”。也許穆斯林作者和經學家及科學家們能夠用一些基本設想,來對山的形成進行解釋,地的震動能夠滿足他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但卻真是一個問題。

多爾基博士也討論了這些經文。他對大多數疑難經文的解釋所做出的努力都是有收穫的,但在這關於山嶽的事上,他也屈服於所引用的經文,而勉強宣告《古蘭經》和現代科學知識的和諧。

在幾段討論地球的地殼板塊移動後(包括這一運動的速度只是每年幾釐米的事實),他說這早已經在中期麥加章第 27 蘇拉《螞蟻》 88 節記載了,那處經文寫到:“你見群山而以為都是固定的,其實群山都象行雲樣逝去。那是精製萬物的真主的化工,他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但是當我們包括進前面提到的經文為背景,清楚地將出現另外一種意思:

“那日號角將被吹響,天上、地下的都有驚駭跳躍……所有人都要謙卑地來到真主的面前,你將看見那你本以為穩固的山嶽,象雲塊一樣移動起來。”

號聲吹響,天上、地下的都要驚駭跳躍,表明這些經文是說審判日那可怕的大變動—甚至山脈都飛起來。這些情況都與今天的地質理論相符合嗎?看來並不是那樣。

2. 七層天

《古蘭經》有幾處經文談到“七層天”。多爾基博士談到這些經文,並引用如下:

早期麥加章,第 71 蘇拉《努哈》 15-16 節:“難道你們沒有看到真主怎樣創造七層天,並以月亮為光明,以太陽為明燈嗎?”

中期麥加章,第 67 蘇拉《國權》 3 節:“他創造了七層天,你在至仁主的所造物中,不能看出一點參差。你再看看!你究竟能看出甚麼缺陷呢?”

後期麥加章,第 23 蘇拉《信士》 17 節和 86 節:“我在你們的上面確已造了七條軌道,我對眾生,不是疏忽的。”“你說:‘誰是七天的主和偉大的寶座的主呢?'”

後期麥加章,第 41 蘇拉《奉綏來特》 12 節:“他在兩日內創造了七層天,他以他的命令啟示各天的居民,他以眾星點綴最低的天,並加以保護。那是萬能的、全知的主的預定。”

伊曆前 1 年,第 17 蘇拉《夜行》 44 節:“七層天和大地,以及萬有,都讚頌他超絕萬物,無一物不讚頌他超絕萬物。但你們不瞭解他們的讚頌。他確是容忍的,確是至赦的。”

伊曆 2 年的第 2 蘇拉《黃牛》 29 節:“他已為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複經營諸天,完成了七層天。他對於萬物是全知的。”

人們讀到這些經文時很容易將它們當成詩歌的修辭手法,但多爾基博士卻說它們同現代的天文學是一致的。

從地球的大氣層開始,在平均 40 公里的厚度內為第一層天,然後他再將這數字乘以 10000 為第二層天,或者被稱為月層天。乘以 10000 又得到第三層天,或者被稱為太陽天;再次繼續乘以 10000 ,他得到“近星天”、“銀河天”(因為它與銀河大小差不多)、“近銀河天”和最後一層“宇宙天”。

這種劃分給出七個分界線,當然它只是分析而不具有說服力。將地球的大氣層叫第一層天,其他所有範圍為第二層天,也許更為有效;但對其他所有範圍來說則顯得是任意的。在地球大氣層外,空間是無限而持續的,質量是相似的。多爾基說:

這基本設想是將連續的宇宙分為月亮天和太陽天。

這基本設想是將本身是星的太陽從近星系或者說包含有太陽的銀河系中分出來。

這基本設想是稱我們的銀河系為一層天,其他的類似銀河系稱為另外一層天。

甚至關於乘以 10000 ,看起來好象是一個完全任意的基本設想,因為沒有給出任何科學依據,與那些多爾基博士所提到的靈界數字如 7 或 19 也沒有聯繫。

做這些基本設想本身沒有錯,寫這一章的整個原因是為了表明我們都這樣做,即使它們並不具有科學說服力。從穆斯林的立場出發甚至更重要的是,多爾基博士的假設同下麵的《古蘭經》經文是不相符的。

早期麥加章,第 37 蘇拉《列班者》 6 節:“我確已用文采即繁星點綴最近的天。”

後期麥加章,第 41 蘇拉《奉綏來特》 12 節:“他在兩日內創造了七層天,他以他的命令啟示各天的居民,他以眾星點綴最低的天,並加以保護。那是萬能的、全知的主的預定。”

中期麥加章,第 67 蘇拉《國權》 3 節和 5 節:“他創造了七層天,你在至仁主的所造物中,不能看出一點參差。你再看看!你究竟能看出甚麼缺陷呢?”“我確已以眾星點綴最近的天,並以眾星供惡魔們猜測。我已為他們預備火獄的刑罰。”

在 118 頁多爾基博士說這些真主所放置在七層天中最近的天的“燈”,實際上是眾星。然而,這與他自己的假設相矛盾,因為在他對七層天的劃分中,他將星放在了後五層天裏。

《聖經》中談到天的經文幾乎有 700 處經文,但提到不止一層天的經文只有一次。在《新約》中保羅在寫到一個人被提到第三層天,那處經文說:

“我認得一個在麥西哈爾薩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真主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真主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到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新約》中的《哥林多後書》 12 章 2-4 節)

這明顯的是談屬靈的天,與物質的天沒有關係。但是,如果連樂園都沒有被提到,那也仍肯定能想到其意思;否則,意思就變成了那個基督徒被抓走,帶到很遠的銀河系以外的地方。

3. 射擊的星—流星和隕星

我們在第一部分第二章中有一小點談到這方面,但現在我們要查考《古蘭經》中所有關於這一主題的經文。

早期麥加章,第 37 蘇拉《列班者》 6-10 節:“我確已用文采即繁星點綴最近的天,我對一切叛逆的惡魔保護它,他們不得竊聽上界的眾天神,他們自各方被射擊,被驅逐,他們將受永久的刑罰。但竊聽一次的,燦爛的流星就追趕上他。”

後期麥加章,第 72 蘇拉《精靈》 8-9 節:“ . “ 我們曾試探天,發現天上佈滿堅強的衛士和燦爛的星宿。過去,我們為竊聽而常常坐在天上可坐的地方。現在誰去竊聽,誰就發現一顆燦爛的星宿在等著他。”

中期麥加章,第 67 蘇拉《國權》 5 節:“我們曾試探天,發現天上佈滿堅強的衛士和燦爛的星宿。過去,我們為竊聽而常常坐在天上可坐的地方。現在誰去竊聽,誰就發現一顆燦爛的星宿在等著他。”

後期麥加章,第 15 蘇拉《石穀》 16-18 節:“我確已在天上創造了(十 2 )宮,我為觀察者而修飾天空。我保護著天,不許任何受詛咒的惡魔得以侵入,但竊聽的惡魔則有明顯的流星趕上它。”

早期麥加章,第 86 蘇拉《啟明星》 2-3 節:“你怎能知道啟明星是什麼?是那燦爛的明星。”

在這最後一處引用的經文中上下文沒有足夠的資訊幫助我們知道關於它所說的確定的事情,但是,既然它有一個形容詞“燦爛”,那已經是內藏完美了。

從科學的角度來講,人們通常所稱的“流星”,包括兩類天文物體—流星和隕星。

a. 流星,到目前為止是更普遍的現象,很少比別針頭大。當它們以每秒 30 公里的速度進入大氣層時,它們由於摩擦而變得白熱化並燃燒起來。最小的流星,直徑沒有 0.05 毫米,不燃燒而減速運動,飄到地上成為流星微粒。將這些微粒回收起來,一些含有鐵鎳混合物,其中含鎳量達百分之六十。

除零星的流星外,同時也可能看到有很多流星的流星雨。雖然沒有被證明但卻被廣泛地接受的是,流星雨是老彗星的殘骸。當地球通過這些殘骸區時,導致流星按平行軌道運動,即使看上去好象是它們從地平線上方的某個共同點擴散開去。根據英國隕星博物館的館長 Robert Hutcison 的說法,這些流星是由冰水、凍結的氨水、甲烷和二氧化碳組成。

在他們的注釋中,或者他們的翻譯中,優素福‧阿裏、 Pickthall 、 Hamidullah 都表明了在上述經文中所用的阿拉伯語詞是指流星。

b. 隕星是固體的塊狀物質,能夠穿越大氣層而到達地面。當它通過大氣層時,它的外層熔化而流走,於是它們看來象壯觀的火球,那火球被稱為“火流星”,也許這就是前面引用的《古蘭經》第 86 蘇拉上所指的“啟明星,燦爛的明星”。

有三種主要的隕星:

1 ) 由鎳鐵夠成的鐵。

2 ) 由矽酸鹽組成的石頭。

3 ) 鐵石混合物。

對隕星樣品反光情況的檢驗,表明它同從望遠鏡中觀察到的小行星反光很相似。這點,加上對秋天所拍攝的三顆隕星軌道的計算,確定了當前理論,即大部分隕星來自小行星帶。

這裏的難點很明顯,不是科學和流星、隕星的組成問題;難點是怎樣去理解《古蘭經》談到的是什麼。阿拉伯語單詞 ??? 現代通常被翻譯成“受咒詛的”,從一個動詞“用石頭打”而來, Hamidullah 將上面所引用的第 67 蘇拉 5 節翻譯為:“……並以眾星為工具來擊打魔鬼。(我自己從法語翻的。)”

當說到真主用流星,不管是由二氧化碳還是鎳鐵構成,來打那非物質的竊聽天園會議的魔鬼,我們要怎樣去理解呢?我們怎樣去理解當那些流星雨的出現和它們沿平行軌道運行呢?我們是要理解為惡魔們在那時將站成一排嗎?這些並非容易的問題。

4. 時間的矛盾

a. 《古蘭經》中的創造天數

在第一部分第二章,我們談到了單詞“煙”與真主創世所用的天數的關係。在本部分,我們要更進一步查考創造的天數及它們的順序。談到真主用六天創造天地的參考經文有七處,它們是《古蘭經》的 7:54, 10:3, 11:7, 25:59, 32:4, 50:38 和 57:4 。在這些經文中,當有充分的理由引用後期麥加章第 10 蘇拉《優努斯》 3 節,因為它包含了其他參考經文中所給出的資訊,該節經文說:

“你們的主確是真主,他曾在 6 日內創造了天地,然後升上寶座,處理萬事。沒有一個說情者,不是先得到他的允許的。那是真主,你們的主,你們應當崇拜他。你們怎麼還不覺悟呢?”

聽來好象很直截了當,但在後期麥加章第 41 蘇拉《奉綏來特》 9-12 節卻說:

“你說:‘你們真不信在兩日內創造大地者,而要為他樹立許多匹敵嗎?那是全世界的主。'他在大地上創造許多山嶽,他降福於大地,並預定大地上眾生的食物,那些事,在整整的四天就完成了。那是用來答復詢問者的。然後,他志於造天,那時,天還是蒸氣。他對天說:‘你們倆順服地,或勉強地來吧!'它倆說:‘我們倆順服地來了。'他在兩日內創造了七層天,他以他的命令啟示各天的居民,他以眾星點綴最低的天,並加以保護。那是萬能的、全知的主的預定。”

不需要數學天才來閱讀此段經文,人們就能明白在這裏好象是說,真主用兩天創造了地球,用四天的時間創造了眾生的食物,加起來就是六天。山嶽和食物被造成—推測為植物和動物—然後真主用兩天時間造了七層天,這樣,創造的總天數是八天。

所以現在,我們有了矛盾!?

《古蘭經》七次說真主用六天來創造,而在這裏卻說八天,我們當怎樣理解呢?根據第三部分第一章結尾處所引用的亞裏斯多德主張的規則,我們一定會懷疑作者而自己拒絕接受。

所以,將基本設想定為穆罕默德的理解為那些創造的天數中,有些事情是同時發生的,因此總共的創造為六天似乎是很合乎邏輯的。但是,仍然存在一個問題,即地球是在天形成以前就形成、冷卻和生長食物的。這樣的一個順序也可以在第二蘇拉《黃牛》 29 節找到:

“他已為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複經營諸天,完成了七層天。他對於萬物是全知的。”

這些《古蘭經》的經文根本就不符合現代關於宇宙開始的理論,但我應當讓其他人來尋找問題的答案。

b. 優努斯的《聖經》天數

也許讀者要問:“為什麼在這件小事上花這樣多時間?”因為布凱勒博士用一整整一頁來指出《新約》中的一個相似問題。他寫到:“就值得注意的不可能性也許是在《馬太福音》中,最難用理性去理解……爾薩說。他(馬太)在談到關於 12 章 38-40 節所提的優努斯的神跡時說: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爾薩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爾薩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優努斯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優努斯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所以爾薩是宣稱他會在地裏呆三日三夜。”

布凱勒繼續說,同樣一位作者,馬太,認為爾薩是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星期五、六的晚上爾薩在墳墓裏,星期天的早晨很早就復活了。這裏說的是三天,但卻只有兩個晚上。爾薩所預言的是他將死,呆在地心三天三夜,而且將發生在西元 29 年猶太人逾越節前的晚冬或早春。

六個月後,爾薩又談到他的死,並詳細預言道:“從此爾薩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 16 : 21 )

一周或十天後,他重複了同樣的預言(《馬太福音》 17 : 22-23 )最後在西元 30 年逾越節的十天前,用了“人子”這一稱謂,爾薩再次告訴他的門徒們: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馬太福音》 20 : 18-19 )

現在,對於布凱勒博士來講,短語“第三日”和“三天三夜”根本無法畫上等號。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爾薩預言他自己的死和復活這一事實,無關緊要;重要的事情是爾薩計算錯了!但是,我們能肯定作者馬太錯了嗎?我們能借機懷疑作者,問一下馬太、爾薩和第一個世紀的猶太人,他們是怎樣理解“三天三夜”和“第三天”的比較呢?

根據 A.T. 羅伯遜,“眾所周知的猶太人風俗是,將一天的一個部分也當作 24 小時的整日……所以,星期五的部分將被認算為一整天,星期六是一天,星期天的部分被稱為第三天。”在北非,同樣的風俗仍然保留著。如果你問一個病人,他在星期六的晚上感到疼痛,星期一見醫生,當問到他病了多久時,雖然還不到 48 個小時的時間,他總會回答說“三天”。這和福音書中爾薩的話是一個很好的比擬。

第二,如果布凱勒博士能仔細讀一下《馬太福音》,他會找到第三個短語作為回答。在《馬太福音》 27 章 62-64 節記載道:

“次日,就是豫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

引用爾薩的話說,“三日後我要復活”,這好象是說,“在三個 24 小時後”或“三天三夜”。但馬太將這話等同於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所以,從語言的角度出發,這些短語看起來是彼此等同的,可以象亞裏斯多德主張的那樣給作者以“懷疑的益處”。

最後,有一條屬靈真理或者說論點,對很多基督徒來說都是有說服力的。在近西元 26 年底爾薩開始傳道時,或者說西元 27 年初,爾薩在迦拿參加了一個婚宴。爾薩的母親麥爾彥要他幫助已經用盡酒的主人。爾薩在那裏行了一件神跡,但他回答時卻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葉哈雅福音》 2 : 4 )

三年多以後,在爾薩被捕前的星期四晚上,他對門徒們說:“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馬可福音》 14 : 41 )

什麼“時候”?基督徒們理解“時候”是指他的受苦,及為我們的罪而死。這一受苦開始於星期四的晚上爾薩的被捕,就在他說了“時候到了”以後,接下來的便是被鞭打,被折磨,被釘十字架直到他的復活。

從星期四晚上爾薩說“我的時候到了”,到他星期天早晨帶著大能從死裏復活,被算為“三天三夜”。

不管讀者是否接這一最後論述,觀點是很清楚的。如果可以用“基本設想”來說《古蘭經》中的“八天”等於“六天”,那麼當然從語用法和屬靈的角度而來的“基本設想”,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三天三夜”同“三日後”及“第三日”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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