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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3

分類:為穆斯林慕道友的九步聖經學習法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亞伯拉罕

神想拯救人:獻祭和贖罪

經文:

創世記22119

學習:

引言:

在上一講結束的時候,我們到了人的歷史的一個很低潮。這一講的學習開始邁步介紹神的救恩計劃:

首先,我們現在簡單傳達這麼個事實就是神已經有了計劃要修復墮落中被毀壞的東西:神揀選了一個家庭,祂想藉著它帶來救恩。在神漸進式的啟示中,這個應許仍然還非常不清晰:「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神渴望拯救人的這個非常基本的真理可能對你來說是絕對清晰的,但它帶有大部分穆斯林不認同的兩個假設:一是有救贖的需要,二是神不是置身事外和遠離人,而是積極地盼望和追求與人關係和好。

其次,我們要介紹一個聖經中啟示的基本的救恩概念:在亞伯拉罕獻祭他的兒子以撒的故事中,我們第一次看到神如何計劃帶來這種救恩的畫面-藉著一種挽回祭。這裡我們只有一個類型學的故事,不是關於救恩的清楚教導。

你也許知道這個事實,就是按照伊斯蘭傳統看來,被放在祭壇上獻祭的人是以實瑪利,不是以撒。你可以從兩方面著手講這個問題:

  1. 你可以避免稱呼以撒,而指他為「亞伯拉罕的兒子」,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個好辦法。為了我們這裡的特定目的,名字並不重要,因為我們主要的目的是介紹獻祭的概念。很明顯,只有在你自己用你的口氣來講這個故事的時候,這招才見效-聖經經文對以撒的身份是講得很清晰的。

  2. 或者你可以迎頭直面講解這個問題。我們在試圖勾畫出神的救恩計劃時,發現很重要的一點是神決定選擇某個家譜主線(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色列)來成為將要在後面帶來救主的人。以實瑪利受到神很大的賜福(創世記17:20),但不是應許之人。

古蘭經提到獻祭以撒的故事是在章節37:102-111。如果你看仔細點,你會發現實際上它沒有明確說獻祭的人就是以實瑪利:101節中,有喜報說真主(神)給了易卜拉欣(亞伯拉罕)一個兒子(裡面沒有提名字)。在古蘭經報道完以撒獻祭的故事(102-111節)之後,有句經文提到說以撒(易司哈格)是個先知(112節)。在伊斯蘭傳統中,這句經文被理解為是在亞伯拉罕的其他兒子獻祭(102-111)之後按年代順序介紹以撒的出生。但它沒必要這樣解釋。Al-Qartubi的古蘭經經注就支持這種觀點。而且在Ibn Katheer的著名解經書中,關於古蘭經37:99-112我們讀到這樣的話:「有些有識之士說當做祭品獻祭的人是以撒,據說一些祖先都是這麼講的,甚至有報道說先知的一些同伴都是這麼認為的[!] ,但在古蘭經經書中和傳統中都沒有這樣的記載,我並不認為這種說法的來源除了經典之民的宗教領袖說過之外無其他根據。」

不過,至少有一則庫德西聖訓非常清楚地教導說獻祭的人是以撒。在穆罕默德‧馬達尼的聖訓集中說道,「達伍德(大衛)求他的主說:『讓我也像易卜拉欣(亞伯拉罕)、易司哈格(以撒)和葉爾孤白(雅各)一樣』。真主向他啟示說:『我用火試煉了易卜拉欣,他是堅忍的,通過獻祭試煉了易司哈格,他是堅忍的,我還試煉了葉爾孤白,他也是堅忍的。』」1

大綱:

在上一講中,因著罪產生的後果,我們看見人類從各方面講都被毀壞了。今天,我們將開始理解神不是遠而觀之,也不是置之度外,而是有強烈的願望和計劃來從人的羞恥生命中拯救出來,的確,甚至從死裡拯救。關於這點,今天我們只能略微一瞥,它仍然深藏-但後面我們將完全了解。

簡單地講述亞伯拉罕被呼召,他的信仰,他怎樣到達神應許之地的故事。誦讀(或引用)創世記1213:神是這麼應許的:「…地上的萬足都要因你得福」。這些話很奇怪-它們是甚麼意思呢?地上的萬族怎麼可以因著一個人和他的家族而得福呢?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神為他的後裔有了一個普世的計劃!那計劃是甚麼呢?

而那時候,還沒有一個兒子。-簡單講講許多年的等待之後以撒降生的故事。詳細地提起夏甲和以實瑪利在這裡的角色將會分散主題和使問題複雜化。但可能的話,你至少得介紹以實瑪利的出生。

22:1-2

神知道以撒對亞伯拉罕的意義有多大。重提多年的盼子的等待。亞伯拉罕必定是迷茫而不知所措的,有兩個原因:第一,神讓他有許多後裔的應許是明確給以撒的(創世記17:19,21;希伯來書11:18)。難道神不守信用嗎?第二,獻上他的兒子作為燔祭品不符合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

這事看起來更像是異教徒的做法用孩子來祭諸神-這是神徹底痛恨的做法(以賽亞書57:5)。亞伯拉罕知道正確的祭神不是獻小孩,而是殺牲畜。

22:3-8

亞伯拉罕第二天一大早就動身了:他立即服從,雖然他的確不理解神為甚麼吩咐他獻祭他的兒子。

在此,你得花時間介紹獻祭的概念。這裡使用的術語是「محرقة」,這個詞在伊斯蘭術語學裡並不被真正理解。你在談論獻祭的時候,可以交替地使用下面的幾個術語,給這個概念一副更加完整的畫面:

  • محرقة:燔祭,側重於祭品完完全全獻祭給了神,沒有拿回任何東西。-你要解釋說有種特別的獻祭神,就是將整隻牲畜燒了作為給神的祭品。唯有神可以享用它!

  • ذِبح/ذبيحة:血祭,常常在聖經裡使用的詞,古蘭經在敘述我們這個故事的時候也是用的這個詞。它側重於獻祭中基本的流血方面。

  • ضحية:宰牲,聖經和伊斯蘭術語學裡都會用到這個詞。這裡有用處,因為紀念我們這個故事的一個穆斯林節日名字就叫「عيد الأضحى」(宰牲節)。-注意:在一些方言中「ضحية」(犧牲品)被用來指牲畜祭,其他情況下不是。另一個相關的詞語是「أضحية」。

  • قربان:祭品,該詞的詞根是「قرب」,接近的意思。這個術語在敘述該隱和亞伯的故事中聖經和古蘭經都使用了。這裡的思想是供品(不一定是犧牲品)有接近神的用途。

在你介紹宰牲的基本意義時,你可以回頭參考學習二的兩個部份:第一,我們讀經文3:20-24。在亞當和夏娃犯罪後,神親自殺死牲畜以做皮衣來遮蓋他們的羞恥部位。在他們犯罪之前,沒有宰牲這樣的事情!

第二,我們聽過該隱和亞伯的故事。血祭被人從歷史的一開始就貢獻給神。亞伯必定是從他的父親亞當那裡學到血祭之事。這裡你要強調的主要點是:亞伯和他的子孫深知血可以流來掩蓋我們的不潔。如另一處所講到的:「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再回到亞伯拉罕:他完全不明白神的計劃是甚麼,該如何理解這一切,他正準備獻祭他的兒子。希伯來書解釋說:亞伯拉罕信任神認為祂可以通過叫他兒子從死裡復活從而給回他的兒子(希伯來書11:19)。亞伯拉罕對神有著堅定不移的信任,相信神是良善的和全能的!你可以用背出來的方式引用希伯來書的這句經文,把它引入作為來自引支勒,來自聖經本身內的權威解釋(تفسير)。

同時,亞伯拉罕告訴他的兒子:「神必為自己預備了做燔祭的羊羔(God will provide himself a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KJV譯本和大部分譯本都是這麼翻譯的,阿拉伯語譯本也是如此;NIV譯本錯誤地譯為「神自己必預備…(God Himself will provide…)」。亞伯拉罕這裡是在預言性地講!從人類的角度說,他並不能知道很快將發生甚麼。除此之外,他的話揭示了關於獻祭的普遍真理,如神所啟示的:人供出各種各樣的祭品,但從根本上講,祭品不是由人提供的,乃是神提供的,神自己提供的。我們將在下面的經文中回到這個問題上來,但這裡強調這句話「神必【為】祂自己預備了…」,「اللهَ يُدَبِّرُ لِنَفْسِهِ」。

22:9-14

在與你的穆斯林朋友學習這些經文的過程中,重要的一點是你要介紹和頻繁使用我們將在後面需要用到的基本術語: كبش -خروف -فدية-ذبح(屠宰-贖回-羊肉-公羊)。這些術語也使用在了古蘭經的敘述裡:「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 -وَفَدَيْناهُ بِذِبْحٍ عَظِيم」(古蘭經37:107)。

同時強調這個簡單的基本事實:公羊代替以撒而死(「…代替他的兒子」,「عِوَضاً عَنِ إبْنِهِ」,創世記22:13)。你我都很明白這個故事顯然是隱射耶穌的-但在現階段一定要忍住誘惑,不要宣講耶穌的事情。如果你的朋友在學習中自己某時發現了其中的聯繫的話,那會更有效得多。

14節經文中,亞伯拉罕為這山起名為「主耶和華必預備」。強調說,在一種將很大的重要意義賦予名字中的文化裡,這個名字強有力地表明了這個地方的重大意義。它帶我們回到8節所看到的:預備贖罪祭的人正是神自己。我們再次看到,在亞伯拉罕的話裡有預言的性質,因為摩利亞山正是後來耶路撒冷建城之地-耶穌受難和死亡的地方。為最後一講的學習做鋪墊,你應該提到說耶路撒冷(القدس)和摩利山是同一個地方(參見歷代記下3:1),此處不必提起基督。

如果你在教學中使用古蘭經得心應手的話,你可以指出代替以撒作為祭品的公羊被稱為一個「偉大的犧牲」(ذِبْحٍ عَظِيم)。除非它有遠超這個特定故事本身的意義,否則這個犧牲怎能被稱為是「偉大的」呢?

22:15-19

在結束這一講的時候,讓我們重讀一次所有關於神的美麗應許。「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這句話可以給你機會重申你在學習的一開始所教導的:神對亞伯拉罕的後裔有一個普世的計劃。

最後,簡單概括一下「應許家譜」: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約瑟被他的兄弟們賣到了埃及做奴隸。神,因著祂的眷顧,救了他的父親和兄弟們不被餓死,這一切全是藉著約瑟而成就的。在饑荒年代,全家都遷移到了埃及。

背誦的經文:

一句關於神預備救主的經文。也許單單創世記22:8?

إِنَّ اللهَ يُدَبِّرُ لِنَفْسِهِ الْخَرُوفَ لِلْمُحْرَقَة(神必為自己預備了燔祭的羊羔)ِ

資料:

古蘭經的敘述:

亞伯拉罕夢中看見他必須獻祭他的兒子,於是問他的兒子有甚麼想法。兒子告訴他服從吩咐。神在他們屈服於祂的意志的那一刻阻止了亞伯拉罕殺兒子,「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回了以撒,「وَفَدَيْنَاهُ بِذِبْحٍ عَظِيمٍ」(37:107)。神稱亞伯拉罕為「我一個信道的僕人」。37:83-112

其他資料:

有七個版本的《Nuur Ul Haq》(نور الحق,真理之光),書中重點講了「قربان」(獻祭)的概念。這些文章能給你很好的思路叫你如何傳達獻祭的概念。

1 “الإتحافات السنية في الأحاديث القدسية”, 穆罕默德‧馬達尼編撰,馬穆德‧阿敏‧納瓦維校訂,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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