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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一兩個信徒到一個敬拜小組

分類:教會栽植手冊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當有一兩位信徒之後,我們會期望他們加入其他的基督徒,組成一個有效的地方教會。同時我們也希望他們個人繼續在靈裡長進,建立信徒間彼此的信任,相互鼓勵,並發展對外宣教的工作。

首先,我們需要鼓勵他們每天有安靜靈修和讀聖經的習慣。大部分北非國家的人,不像我們,他們並不以閱讀為一種樂趣。這意味著我們需要把聖經以及基督教的文學讀物,以一種非閱讀的形式呈現給他們。《向導雜誌》及導航者所出的一些材料,都非常有幫助,某些錄相帶也不錯。

組織信仰程度上相近的小組,比組員信仰時間各異,程度相差較大的小組容易一些。如果組員之間原來就是朋友,又大致在同一個時候信主,他們之間已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和熟悉感。在一個以社區為中心,但往往缺乏彼此信任的地方,小組之間能彼此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有時在已存在的小組中,有一些信主多年卻在信心上停滯不前的基督徒。如有這種狀況,我們必須考慮一下,是讓新信徒加入已有的小組好呢?還是為他們另起一個新組比較好?因為新信徒會很自然地把老信徒當作模範來效仿。

一個從別教改信天主教的信徒,天主教會會要求他們公開棄絕舊的信仰及生活方式。由於伊斯蘭教龐大的勢力及異端邪教的影響,我們可能也應要求信徒這樣做,包括燒毀書籍及符咒(徒19:18-20)。

一個能促進信任,利於接納新信徒的方法是在小組中談論這些對信仰有興趣的朋友,或參與聖經函授課程的人,並為他們代禱。這樣,在新信徒被邀請參加小組聚會之前,組員已經開始關心他們了。另一個方法是介紹新信徒認識國內其他地方的基督徒,並鼓勵他們參加一些本地的大型聚會。藉著聚會、查經等方式,可以促進信徒彼此的鼓勵與接納。

在一個重視社區和家庭的文化中,我們應該朝著基督徒家庭化的方向禱告和工作。通過本地基督徒開放他們的家,可提供一個自然的環境去促進鼓勵和信任。我們應問問自己,我們是要建立一個以聚會(包括敬拜、禱告、查經等)為基礎的小組呢?還是要朝著基督徒家庭化和社區化的方向發展?

信徒應當隨時準備好去見證他們的信仰。當別人問起他們信心的原由,他們應能從容地回答(彼前3:15)。為了使他們在家裡、工作場所及朋友中成為有效的見証人,我們可能需要幫助他們正面地平衡以下兩方面的生活。一方面是安安靜靜地活出信仰的實質;另一方面是能夠公開談論他們所信的。

領袖層
我們的目標應是:一旦情況許可,就立即把領導的責任交給本地人。過去,也曾有宣教士過早地把領導位置交在本地人手裡,但因為他們還沒有預備好去接任,導致了失敗與失望。另一方面,又有些宣教士遲遲不把領導權轉交出去,以致於本地人看不到自己在教會中積極參與的必要性。

在設立領袖時常會出現一個問題,是我們會因為一個人對服事的熱心與積極而選擇他,卻沒有考慮他是否有神賜于的恩賜能力可以勝任那項工作。另外,我們最好是等到本地領袖可以決策或至少可以參與決策的時候,再設立一個比較固定的組織或領導架構。由幾個平信徒領袖一起領導,似乎是最符合聖經的架構,同時也最適合伊斯蘭教國家的狀況。

一邊服事一邊學習是最好的領袖培訓方式。暑假聖經學校也是一個有效的訓練途徑。學生學完了TEE(Theological Education by Extension)延伸制的材料,可以馬上拿回自己的教會去使用,實踐証明。把人送去讀神學院,一讀讀幾年的效果並不令人滿意。大部份被送去的人,畢業後都沒有再回本國繼續服事。那些少數回來的人,也常有困難重新適應當地生活,他們離開了幾年的小組也有困難重新接納他們。

敬拜的場所
我們的目標是要本地人開放家庭作為敬拜場所。但是,因為家的容納量有限,且顧慮到安全的問題,我們可能需要組成多個小型組別而不是一個大組。此時我們得問自己一個問題:信徒所需要的是一個聚會呢?還是一個社區群体?

知道應得的權益
大部份我們所去的國家都是人權宣言的簽署國。他們都確保宗教的自由權。部份國家甚至在他們的憲法裡重申宗教自由權。信徒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當有人對他們挑釁時,他們可以平靜地回答說:他們是忠心的公民,享有國家所付予的宗教自由權。為了不讓恐懼繁殖蔓延,我們不必過分小心害怕,但我們也應提醒信徒,他們不一定每次都被付予應有的權益。我們當教導他們,神並沒有保証我們做一個基督徒會很容易(見彼得前書),但聖靈會幫助我們去面對一個對基督徒不友善的政權(路12:11,12)。

外國人所扮演的角色
一旦情況許可,外國人最好不要直接參與領導。既或不然,也應儘快找一個有領導能力的本地領袖一起領導。當外國宣教士在教導教會架構和教條時,他應該謹慎,給一個大致的框架,而不只是他個人的見解。

當盡一切可能地把教會建立在一個外國宣教士可以逐漸離開,而教會可以獨立運作的架構上。千萬不要造成一種當外國宣教士一旦離開,教會就無法繼續經營的狀況,我們要確認小組的根基是主,不是我們!!

為了能有效地領導,幫助或鼓勵,我們必須對神的靈及人的需要敏銳,後者要求我們對當地的語言及文化有相當的了解。而文化當比語言重要,宣教士對當地文化有很深的了解,卻只會說一點點阿拉伯文,遠比反過來的情況要好。如果當地人覺得來幫助他們的人根本不了解他們,他們不太會去聽這個人所說的話,無論這個“幫助者”的阿拉伯文有多麼的好,也無濟於事。

通過閱讀書籍所學到的文化知識遠遠不及實地考查並体驗(當地人怎麼生活怎麼思想)所學到的。光是在城市裡隨處走走逛逛,注意周遭的人事,或搭搭公共交通,聽聽人們說些什麼,都是學習當地文化生活不可錯失的好機會。過於依賴私家交通工具,尤其是在宣教初期,是學習當地文化最大的阻礙。

外國宣教士需要一個好朋友能幫助他們更正語言錯誤及文化上的疏漏。但在最近與當地人的一次交談中,我們發現大部份在北非的外國宣教士與當地人的友誼都沒有好到一個程度,使當地人甚至是朋友及信徒可以毫無顧忌地糾正他們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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