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

耶穌非常清楚地教導,人心是非常腐敗的。例如,祂在馬太福音5章登山寶訓教導自己的門徒,在馬太福音7:11,祂再次教導祂的門徒時,耶穌假定祂的聽眾是邪惡的,祂說:「你們雖然不好(邪惡),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

在馬太福音15:19耶穌評價人心時,提出了一個嚴厲的評價:「因為出於心裏的有種種惡念,如兇殺、姦淫、淫亂、偷盜、偽證、毀謗。

相同的教導,以一個更有力的語調出現在馬可福音7:20-23。關於這兩個段落有趣的是,耶穌教導身體的清潔與靈性的純潔無關,這與大多數穆斯林的想法不符。同樣,我們如何解釋耶穌在馬可福音10:18說的話:「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

每個人都是腐敗的嗎?

耶穌行神蹟或驅鬼時,是在扭轉原罪的後果。事實上耶穌的事工的重點是對罪人。因此,在馬可福音2:17,當祂的門徒問祂為什麼祂

被認為是罪人的稅吏利未吃飯時,耶穌回答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這段與馬太福音9:13是平行的,祂說祂來不是要召義人,乃是要召罪人。基督徒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沒有人是義的。耶穌的全部事工是恢復罪所破壞的一切。

關於原罪關鍵的一章可能是約翰福音3章,耶穌告訴尼哥底母,任何人要看神的國就必須「重生」(第3節)。為什麼人要重生?人的第一次出生有什麼錯?顯然,人類目前的狀態是不夠好的。答案在後面幾節,耶穌宣告:「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5和6節)。耶穌見證肉體罪惡的本質(是罪被引進世界上的結果,見聖經創世記3章,並古蘭經2:35-39)。這裡的含義是肉體的本質(原罪)必須被聖靈所賜予我們的神的純潔本質替換。

事實上,耶穌經常提到人類的罪惡。因此,以為原罪是保羅所創造的概念的想法是不正確的。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AN ANSWER TO Al-KADHI ON PAUL VS. JESUS Section 1.2」的部份

部份http://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Al-Kadhi/r0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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